熱帶雨林的垂直結構有多種分層方式,一般是以樹冠或植物的高度為依據,劃分為:1.突出層、2.樹冠層、3.下木層、4.灌木層、5.地被層。分述如下:
1.突出層(emergent species level)
突出層是熱帶雨林所特有,高度一般都超過30m,最高甚至可達80m。
由於馬緯度無風帶的氣流下沉,氣候乾燥而無法形成森林。只有熱帶雨林所在的赤道無風帶得天獨厚——熱對流旺盛而使得降雨量極高,孕育廣大的森林。而森林中的樹木生長在雨水豐沛、溫度適宜、光照充足的生育地,在不受強風吹拂的影響下,一旦長成便有機會向上不斷生長,竄出樹冠層。
突出樹不受限制,其樹冠會向四周擴展而成傘狀。不過,突出層是不連續的,每棵巨木的樹冠至少相隔1m以上——科學家稱此種景觀為「樹冠的羞卻」。
由於缺乏保護,真正完全生活在此層的動物不多,主要是一些昆蟲,還有大型猛禽會在此層築巢——如南美洲的扇鷲,非洲的冠鷹,而白天狐蝠也常大群懸掛於樹上。其他中小型樹棲性鳥類、哺乳類則偶爾會到突出樹上活動。